原标题:《威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明年元旦起施行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威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威海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非遗保护,继承和弘扬当地优秀传统文化,威海市政府将《办法》列为今年政府规章完成项目。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起草责任部门,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草案送审稿。威海市司法局对送审稿依法进行了审查,听取了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行政立法联系点、市政府法律顾问、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了多次论证和修改完善。 《办法》突出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的重要性。根据《办法》,威海今后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研究、展示、传承、收藏、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对在非遗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和支持学校设置非遗课程、建立教学和研究基地、纳入地方课程以及校本课程等。同时,《办法》规定,对于在公共场所开展公益性宣传、展示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提供便利。(苏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