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银行对贷款审核愈发严格,衍生出担保行业的迅猛发展。尤其福建省,在融资担保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其武平县更是曾获得“中国金融生态县”的称号。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难的问题。与此同时,也让一些不良中介机构嗅到了这里的“商机”——造成违规注册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业乱象。
之所以称之为乱象,是因为这些福建不良中介机构是通过非法手段注册融资担保公司并骗取经营许可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先来看看福建省人民政府官网对于融资担保公司设立条件和申请材料的表述。
申请条件:
拟设立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1.申请设立报告
2.公司章程草案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单
4.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5.送达地址确认书
6.出资人信用报告
7.出资人的出资能力证明材料
8.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9.验资报告
10.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托管意向书
11.拟任高管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和任职前考核谈话记录
12.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13.设市区监管部门报送初审意见的函
14.截止批复决定日的验资账户交易明细清单
在上述表述中,有两个关键点。首先“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通过办理流程中的补充条件,还可以发现,这个2000万实缴只是针对县级注册的融资担保公司;在福州市注册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个亿,在其他市(不算厦门、泉州和平潭综合试验区)注册融资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其次是申请材料中包含“出资人的出资能力证明材料”,这里官方表述比较的笼统;深入了解可以得知,出资能力证明材料指的是法人股东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连续三年盈利,且达到一定数额)。
现在,我们再回到“福建不良中介机构非法注册融资担保公司,骗取经营许可”。上述两个关键点,正是审核部门为了确保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具备业务经营能力及赔偿能力而拟定的。但这些不良中介机构,却秉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心态,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他们先是找机构给股东公司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让其满足连续三年盈利且满足一定条件(这些股东公司均没有实际经营,都是壳公司,审计报告与税务局的开票系统不符);之后他们通过过桥垫资的方式,伪造验资报告,在经营许可下来后再将资金抽走。这就实现了注册资本2000万实缴的要求。过桥的费用一般在千三到千五,成本很低。在获取经营许可后,他们会连着两个法人股整体转让给客户,这就规避掉金融局对股权转让的限制。
这些非法中介机构通过违法手段骗取经营许可的融资担保公司有几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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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2年有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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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比较低,卡在最低要求线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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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公司为非国企、央企公司。
只要存在上述其一,十有八九就是假的融资担保公司。
融资担保行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这些不法中介机构为了谋取私利,无视法律法规,伪造虚假材料,给市场秩序带来了极大的混乱,给投资者和融资方带来了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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