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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苏输气管线等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2020-12-10 10:17:22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关于陕苏输气管线等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新建内蒙古包头市大气质量改善项目(陕京四线苏东准线包头支线输气管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将新建王爱召站、树林召枢纽站、九原末站、南绕城高高压调压站,建设高压管道和次高压管道,联通现有西门站和东兴门站,贯通城市次高压管网。届时城市门站通过管网相互连接,管网将形成高压、次高压、中压三级输配系统,城市输配系统更为合理、可靠,为将来城市燃气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包头市大气质量改善项目城市燃气气源采用“陕京四线”、“长呼线”和“苏东准” 天然气。本工程在“陕京四线”14#阀室西北侧建设天然气门站,“陕京四线”天然气由阀室接入天然气,进入王爱召首站。“苏东准”天然气由达拉特旗末站引入,天然气进入树林召枢纽站,“长呼线”天然气由11#阀室引出进入树林召枢纽站。天然气在各门站经过滤、调压、计量、加臭后进入 DN600 高压管道,高压管道全长 93.8公里,该段高压管道既有输气作用,又有储气作用。天然气由高压管道输送至南绕城高高压调压站,经过滤、调压、计量后进入城市次高压输配系统。

本项目施工总工期14个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沿线环境较为脆弱,处置不当容易引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征地拆迁补偿风险、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风险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后环评报告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号)制定的征拆标准,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尽早落实、尽快公开,并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项目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128日至20201215

联系人: 米帅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富丽家园办公楼

           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

2020128

内蒙古呼铁银宏有限公司泊江海子煤矿

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和达拉特旗境内,线路起自大四线上高关支线高头窑至吴四龙堵段的高头窑(预留)站(含),终至泊江海子煤矿装 车站(含),线路主要经过塔然高勒和高头窑两个矿区。

总投资:总额为84628.18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48.07hm2,本线正线长36.7km, 环线长2.665km。本线运量主要经京包线外运,随着京包线集宁至包头第二双线铁路大通道的建成,本线运量将通过京包铁路通道外运。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沿线环境较为脆弱,处置不当容易引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征地拆迁补偿风险、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风险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后环评报告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号)制定的征拆标准,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尽早落实、尽快公开,并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项目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内蒙古呼铁银宏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128日至20201215

联系人:米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子镇

内蒙古呼铁银宏有限公司

22020128

达拉特旗华宇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达拉特旗三垧梁工业园区内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4420.72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石灰石粉15万吨。项目总占地面积48000㎡,主要建成内容有石灰石原料库、石灰石粉产生车间、筒仓式成品库、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周围环境较为脆弱,处置不当容易引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征地拆迁补偿风险、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风险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后环评报告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号)制定的征拆标准,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尽早落实、尽快公开,并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项目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达拉特旗华宇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128日至20201215

联系人:米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草原村释尼召社  

                 达拉特旗华宇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2020128

鄂尔多斯市东琛煤炭有限公司建设180 万吨/年洗选煤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36220 平方米(约合 54.33亩)总建筑面积为 25610 平方米,建设干选生产线 1 条,处理原煤180 万t/a。

建设内容:新建全封闭式原煤、设备、精煤煤棚 24000 ㎡,车库、机修车间 530 ㎡,门房、地磅房 160 ㎡。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周围环境较为脆弱,处置不当容易引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征地拆迁补偿风险、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风险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后环评报告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号)制定的征拆标准,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尽早落实、尽快公开,并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项目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东琛煤炭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128日至20201215

联系人:米帅

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迎宾大街北教育路大兴阳光城8号楼5号底商101室

   鄂尔多斯市东琛煤炭有限公司

2020128

鄂尔多斯沿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大塔至四眼井铁路高头窑至关碾房支线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塔然高勒经高头窑至关碾房铁路工程关碾房东(含)至高头窑(含)段铁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达拉特旗境内,线路自关碾房站至达拉特电厂站联络线K35+782.84引出,向南与包神线并行至沙坝子站后,折向西跨过包神线,经前沙坝子穿越郁家沟隧道,顺乌兰斯太沟至吴四圪堵设站后,沿柳沟东岸并行解柴公路至本段设计线终点站高头窑站,线路全长62.36公里。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沿线环境较为脆弱,处置不当容易引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征地拆迁补偿风险、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风险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后环评报告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号)制定的征拆标准,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尽早落实、尽快公开,并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项目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沿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0128日至20201215

联系人:米帅

址: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北3号

   鄂尔多斯沿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0128

达拉特旗珂浩政兴商贸有限公司珂浩智慧选煤三场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12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石活子村

总投资:1500万元

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19/10至2020/10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44亩,建设煤棚8000平方米,选煤车间2000平方米,办公和住宿1000平方米;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选煤200万吨。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沿线环境较为脆弱,处置不当容易引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征地拆迁补偿风险、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风险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后环评报告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号)制定的征拆标准,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尽早落实、尽快公开,并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项目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达拉特旗珂浩政兴商贸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128日至20201215

联系人:米帅

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金鹏路西,文苑街南万福园小区4号商住楼

                 达拉特旗珂浩政兴商贸有限公司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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