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想要出国,必须要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去办理护照。前几天,一名男子去办理护照,最后非但没有办成,还被警方控制住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按照正常流程,申请人只需要填好表格,提供一下身份证,民警再仔细确认后,就可以办理护照了。但是这名男子来办理护照的时候,受理民警却发现他跟身份证上的人有点不一样。邗江分局出入境办案民警孙伟智说,他所持身份证上的名字叫陆友广, 前台人员发现身份证上的照片跟他本人有一点出入,虽然有一点相像,但还是不太一样,因此就拒绝受理。 该男子在现场也没有过多停留,随即就离开了,但是民警经过认真比对核查之后,发现这件事情并不简单。 孙伟智说,他们经过信息研判,发现一名叫陆友本的人,跟陆友广名字很相像,而且是堂兄弟的关系,但并不是一个人。该男子为什么要冒用他人身份证来办理护照呢?民警经过抽丝剥茧的核查,发现该男子在南京出入境也办理过护照。 孙伟智介绍,12月26日下午,陆友本去南京出入境办理护照的时候,准备故技重施,结果被南京出入境民警控制住了。原来,此前,扬州邗江分局出入境的民警就已经跟南京出入境的民警对接好了,就等着他过去,将其一举抓获。 据陆友本交代,他是做工程的,但是由于资金链断了,钱没法还上,结果被盐城法院纳入严重失信人员,为了能坐高铁和飞机,他就选择冒用他人身份证骗办护照。 陆友本的行为最终被警方的火眼金睛识破了,他面临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小编奉劝那些被法院列为严重失信的人员、 受限制不准出境的人员, 或是刑拘在逃人员,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一旦触发法律,必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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