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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2万余套公租房谁在住
2019-12-19 18:02:10   来源:东方头条   作者:   责任编辑:

清晨,泰民家园在深冬的寒风中“醒”来。新的一天开始了,人们忙碌开来,有的搬进,有的搬出,不搬的就忙着买菜、送娃、打拼。这样的景象,在文山市14个已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小区都有呈现。此前坊间有一种酸溜溜的传言:公租房根本申请不到,都分配给了有关系的人。究竟哪些人可以住公租房?利民家园、馨民家园何时能够入住?公租房怎么申请?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采访。

哪些是公租房?

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杨相云介绍,目前全市公租房房源共有21633套,其中乡镇教育卫生和政企共建公租房1642套,城区保障部门管理的小区有16个共19991套,包括:水果市场廉租房、红石岩小区、民生家园(石海螺)、金昆花园廉租房、三鑫建材城廉租房、恒丰东苑(下沙坝)、恒丰物流(狮子山)、和谐小区(红旗小学旁)、盘龙秀园、康民家园、泰民家园、惠民家园、瑞民家园、利民家园、馨民家园、祥民家园。已入住的有14个小区,利民家园、馨民家园2个小区(4898套)已预分配但因还未竣工验收而未入住。户型有一室、一室一厅、两室一厅,面积在20-70平方米不等,都配有卫生间和简易灶台。公租房分配按随机摇号分配,单身人士或夫妻2人的分配一室、一室一厅;3人以上分配两室一厅,目前房源已全部分配。而且,短期内没有新建公租房项目的计划。

公租房实行动态管理,入住公租房的家庭条件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入住公租房的,将及时清退腾出房源分配给轮候家庭。轮候家庭按申请时间公示批次,从最早一批轮候对象开始摇号产生轮候序号,然后按摇号产生的轮候序号依次安排入住清退出的房源。目前轮候家庭还有7748户。

利民家园、馨民家园什么情况?

利民家园、馨民家园两处的公租房是2017年底就预分配了的,如今项目却停工了。记者日前来到利民家园项目点,看到部分围栏已经倾倒,施工方留下的设备杂乱地摆放着。看守工地的郑大爷介绍,房子的外观墙漆和窗户安装工作已经完成,内部的装饰和门窗还没有收尾。而馨民家园的房子外观看上去也基本完成了,因为小区门口外面的道路正在封闭施工,记者无法靠近。

从文山市住建局获悉,利民家园、馨民家园两个小区停工系资金原因,何时复工尚不可知。

为了减轻住房困难群体的租房负担,文山市对于公租房轮候家庭和预分配至今未入住家庭,且仍然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在文山市城区内有租房事实存在、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文山市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018年文山市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2796元)70%即1957元(含1957元)以下、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无四轮机动车辆登记记录的,给予住房租赁补贴。

公租房里住着谁?

随机走访了文山市的几个公租房小区,记者发现里面住的有低保户,有残疾人,有上班族,也不乏一小撮有车一族或做小生意的人。难怪有些人猜测: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因为“关系”硬才住进了公租房。究竟什么人能住公租房?不妨从准入条件说开去。

据了解,文山市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为:文山市城市户籍人员;在文山市城区内有稳定职业的务工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城区内租房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区内租房居住的务工人员。文山市所辖乡镇户籍人员须在文山城区内租房居住。非文山市户籍人员须在文山城区内租房居住,且有居住证明材料。申请家庭或单身人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在文山市城市规划区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不含经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在文山市城市规划区内申请人父母、子女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二)土地、房屋等被征收,补偿金额在人均10万元以上或家庭总计20万元以上,无相应证据证明其家庭困难的。(三)已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包括房改房、安居房、直管公房、合作建房等)政策的。(四)家庭自用代步车辆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五)工商营业登记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上,无相应证据证明其家庭困难的。(六)银行存款在10万元以上,无相应证据证明其家庭困难的。(七)其他不符合入住申请条件的。

如何申请公租房?

目前,文山市公租房不出售,只出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其家庭情况将应提供的材料备齐后,到市便民服务中心领取《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认真填写,之后进入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住房保障部门按照申请的时间段和相对应的公共租赁住房组织抽签或摇号配租。

已入住的公租房确因需要可以调换(瑞民家园除外,因该小区是实行自愿报名分配入住),如需换租,需要自己寻找另一户自愿调换的家庭,在双方结清房租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后,双方携带身份证和租赁合同到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办理。

有虚报、瞒报财产和收入,提供虚假材料骗租,无故拖欠房租、水电费,长期闲置,转租转借,私自调换房屋、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承租房屋等行为的,统统会被取消资格,严重者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租房,并在文山市政务网、非常文山、文山日报向社会公布不良信用名单,至今已经公布5批共76户。

邓自英大妈的儿子文山城打工,为了帮忙带孩子,她从老家马关县八寨镇浪桥村来到文山。邓大妈告诉记者,以前在小以古社区租别人的自建房住,房租贵,水费按每人每月20元、每度电1元交给房东,生活成本大。从申请公租房到最终入住,他们等了一年时间。现在,一家5口住的公租房有五十多平方米,二室一厅,紧凑而温馨,房租只要两千多元。搬进公租房小区,环境好了,支出少了,她还结识了一群老伙伴,生活过得很开心。

“通过严格准入条件,并且向社会购买服务来进行公租房的日常管理,不符合租赁条件的或者是入住后有违规行为的能够及时处理,真正把公租房交到住房困难的家庭手里。也恳请不再符合入住公租房条件的家庭主动到管理部门退房,如果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暂时不需要公租房并主动退房的,我们将计入良好信用记录,等其将来需要公租房时,我们将优先安排入住。”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杨相云说。(记者 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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