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1日讯(通讯员凃蕾记者万凌云)在面对法院执行干警时,大多数被执行人不会直接说自己有钱不还,而是找出各种理由表明自己有困难。这时候,就需要执行干警练就一双“慧眼”,来区分“戏精”和“真穷”了。 21日,记者从丹徒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就执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袁锰(化名)与被告孟宇(化名)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两人所生子由男方领带抚养,自2017年8月至儿子独立生活之日止,女方于每月月底给付抚养费700元。但自2018年年底开始,孟宇每月仅给付500元,刘先生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差价2200元。 执行员李建华承办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孟宇到法院谈话。 11月15日上午10点,孟宇如约来到执行局接待室,一进门便开始向执行员哭诉自己生活条件艰苦,每月给500元已经是极限。期间,李建华反复从情理法角度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苦口婆心但收效甚微。一直持续到下午三点,孟宇依然表示:“我不管,反正你们怎么说我就是没钱。” “你这种态度是不对的,给付抚养费是你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你坚持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话,我们只有对你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了。”对此,孟宇仍态度强硬地表示,如果拘留她,以后一分钱也不会给。 “虽然她口口声声哭诉自己多么困难,可是她用的手机和手上戴的手镯,表明她并不是真的穷。并且,她心里以为我们只是嘴上说说,不会真为了这两千块钱把她送拘。”李建华告诉记者。 最后,识破“戏精”的执行员,向孟宇下达了拘留决定书,同时带着法警将其送去医院体检。途中,孟宇态度终于松动,主动打电话通知家属,称自己已经在被送拘的路上了,要求带钱来解决。 最终,在孟宇体检完成后,其现在的丈夫就已匆匆赶到,给付了2200元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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