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的女孩豆豆是一名刚上小学二年级的学生,然而在邻居和老师的眼里,这个看似活泼开朗却又过早懂事的豆豆“挺可怜的”。睡地板、做家务、吃不饱、经常迟到、旷课直至辍学……而此前,离异的豆豆生母却以要帮女儿出国读书为由,带走了豆豆。近日,豆豆的父亲吴先生向法院起诉,向前妻张女士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二审支持了吴先生的诉请。 生母以出国为由带走女儿 2012年,吴先生和张女士的女儿豆豆出生了。但好景不长,2015年初,吴先生和张女士因性格不合离婚了。离婚协议约定,豆豆随父亲吴先生和奶奶共同生活。不久,张女士去了国外。 图说:张女士居住小区。市一中院供图 2018年,远在国外的张女士回来了,她再婚并又生了一个男孩。这次,张女士找吴先生商量,说她现任丈夫经济条件不错,又是外籍人士,以后可以带豆豆出国念书,希望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吴先生考虑到自己收入一般,而张女士能给豆豆更好的生活和未来,便同意了。 然而张女士要回豆豆的抚养权后,吴先生和他的母亲提出探望豆豆,却屡遭拒绝。后来,他们从邻居那里了解到,张女士一家四口都在拿低保,豆豆一个人上下学,而且经常吃不饱饭,在家睡地板,还要做很多家务。老师说豆豆上学常常迟到甚至旷课,也经常联系不到家长…… 知道真相的吴先生愤怒不已,告到法院,请求判决豆豆归自己抚养。 二审调查还原女孩真实状况 一审中,吴先生提供了一段豆豆表示想跟爸爸和奶奶一起生活的视频,但法院在询问豆豆的想法时,豆豆又说想同张女士一起生活。一审法院最终驳回了吴先生的诉请。吴先生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二审中,吴先生提供了新的证据,包括张女士户籍地街道居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豆豆就读学校提供的一份张女士出具的免责情况说明,“豆豆因家庭特殊情况不便每天接送,需孩子在放学后自行回家,途中出现意外情况后果自负”,还有豆豆奶奶与学校老师、邻居的谈话录音等。 鉴于案件的复杂性,上海一中院法官决定走访豆豆就读的学校和张女士居住小区等多地,了解实际情况。 图说:法官实地走访调查案情。市一中院供图 “豆豆这个孩子太可怜了,虽然表面看起来活泼开朗,但其实内心很缺乏安全感。在我们这里念完一年级后,今年9月就转学了……”某小学校长在法官走访时这样说道,同时证实张女士曾向学校出具过免责情况说明。 法官随即又奔赴豆豆就读的新学校了解情况。“豆豆是今年9月份才来的,但一个月后她妈妈就提出休学两年,说要带她出国读书。休学手续要下学期才能办好,但豆豆国庆后就再也没来过学校。”豆豆新学校的班主任老师说。 随后,法官又来到张女士居住的小区,按了许久门铃也无人应答。小区居委会的一位负责人说:“听说张女士怀了身孕,准备生第三胎。豆豆的奶奶曾经来居委会说,张女士拒绝吴先生和她探望孩子。豆豆的外婆也说张女士脾气暴躁,看不惯她让孩子睡地板、做繁重的家务,为此和张女士还吵过架……” 除了实地走访调查和多方核实证据,上海一中院还请了心理咨询师为该案的当事人做心理评估。评估结果是:“情绪稳定,但防御、戒备,回答问题明显是有备而来,刻板生硬,像在背书……”而张女士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心理评估。 此外,法院一直无法联系到张女士,直至本案宣判,张女士始终没有露面,一、二审均委托其现任丈夫出庭应诉。 上海一中院:改判抚养权归父亲 综合多方调查、取证的情况,上海一中院认为:首先,张女士自称将带豆豆赴海外就学,却拒绝提供相应证据。她在没有为豆豆联系海外学校的情况下,便给豆豆办理了休学手续,致使豆豆辍学,侵犯了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其次,张女士及其配偶没有稳定的工作,还在领取低保,并且也没有提供除低保外的额外收入和资产情况,无法证明有抚养豆豆的经济条件。学校要求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小学一年级的豆豆却需要单程花费40分钟以上的时间独自上下学,对豆豆有失监护职责。 此外,豆豆未满八周岁,身心发育还不够健全,思想、言行易被成年人控制,其关于随父或随母共同生活的意愿表述前后不一。而吴先生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吴先生的母亲出具了愿意协助抚养豆豆的书面声明。双方离婚后吴先生抚养豆豆的时间较张女士更长,吴先生也表示愿意配合张女士探望豆豆。 综上,上海一中院认为,吴先生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上诉请求成立,予以支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新民晚报记者 宋宁华 通讯员 王梦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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