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在市住建局的指导下,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起成立的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促进委员会成立。首批20家企业现场签署《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公约》,承诺规范自身行为,诚信经营。 自律公约引导企业规范行为 《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公约》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行为。其中,公约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政府备案价格销售,不发布虚假价格信息,不哄抬房价,不以捆绑销售迫使购房人接受服务价格、杜绝“一房多卖”、不捂盘惜售变相囤积房源等。 凡是违反公约的房地产行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律委员会将按照情节轻重做出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等惩戒措施。 矛盾纠纷处理有新渠道 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促进委员会下设“行业规范自律促进小组”、“行业纠纷自律促进小组”。近年来,随着我市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成交量连续多年名列前茅,房地产行业的投诉和矛盾纠纷也在不断增加。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份,全市涉及房地产领域投诉纠纷宗数有655宗,占整体投诉量的35.7%。 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促进委员会成立后,这些纠纷的处理将有新的渠道。其下设的“行业纠纷自律促进小组”通过搭建多方沟通平台,为纠纷调解提供科学的分析、预判和处置等意见和信息,促进纠纷处置科学合理,提升处置效率,降低“房闹”风险。 自律促进委员会还成立了专家库,48名来自房地产行业、银行业、媒体界、律师行业资深人士被聘请为专家库成员。 市住建局局长严戈科表示,诚信经营应该成为行业企业最基础的行为准则,每一个房地产从业者都应该发自内心的去维护市场的有序发展,去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去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惠州市住建 赵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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