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交警讯(通讯员:黄文艳)2019年11月17日晚,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三大队根据支队统一部署,依托来宾北收费站开展冬季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在行动中查货一起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22时34分许,一辆悬挂桂G牌的白色小车驶出收费站,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经过检查驾驶证行驶证齐全,但是在检查的过程中民警闻到一股酒味。于是民警用酒精快速筛查仪进行快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何某有酒驾的嫌疑。民警示意何某将车靠边停下,并采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作进一步核实。最后结果为72mg/100ml,大于20小于80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民警现场对何某开处罚单,何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1-6个月)。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对于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将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开车勿喝酒,酒后勿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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