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开始要降温了,家里的取暖设备是不是都蠢蠢欲动了呢?不过,这取暖设备一上来,电费可想而知,肯定要蹭蹭蹭地往上涨。 不过,好多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节电秘籍:比如装上可以定时的插座开关啊,或者使用能耗更低的家用电器等等等等。 不过有一种方法,您是万万用不得的:那就是通过改装电表,来实现所谓的“节能”。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二,我们播出了一档节目:有人到处散播“节能”小广告,给居民改装电表。 电表是什么?是用电量的计量工具。要节约电,怎么能改装电表呢?这就像要减肥,不控制自己吃的东西,反而去改装电子秤,让它看上去数值小一点,两者不是一样荒唐吗? 可就是这么荒唐的一件事,竟然有不少人都去做了,还觉得这个不算什么,窃电怎么能算偷呢? 事实上,改装电表、让电表走得慢一点的行为,就是偷电!除了散发小广告,给别人改装电表的算盗窃,请别人上门改装、试图“节能”的居民,也是要受到处罚的! 要省电费,就要少用电,比方说,少用电器;或者把电器换成节能的,例如把白炽灯换成节能灯,把5级能耗的洗衣机换成1级能耗的等等。但假如你是纯粹在电表上做文章,想要少缴电费,这不是偷是什么?既然是偷电,那就要受到处罚! 偷电,究竟怎么罚? 首先,只要供电机关发现有居民存在偷电行为的,根据《上海市供电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相关规定,这些居民需要向供电部门补缴电费,并且缴纳补缴电费三倍的违约金。 其次,根据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第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扰乱用电秩序的行为:第七项,故意使电力企业的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若违反该规定,由市或者区县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如果偷电的金额超过1000元的,就达到了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算盗窃金额没到1000元,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就是多次盗窃。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就算“多次盗窃”,哪怕每次盗窃的金额再小,那也是要坐牢的! 偷电不超过1000元的,假如偷了999元。那么一旦被发现,不仅要补缴,还要缴纳违约金,还要缴纳罚款:按照最少的罚款来算,也要缴纳999+999*3+5000=8996元,这点钱,够一般家庭缴三年的电费咯! 假如偷电超过1000元,不仅要补缴电费和违约金、罚款一分钱不少,还要坐牢。这笔帐,实在是划不来啊! 所以,在此要强调再强调:第一,偷电就是盗窃;第二,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沈雪颖 李翔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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