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徐汇交警查获了一名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司机。 当天,驾驶员刘某驾驶一号牌为辽H的中型普通客车途经虹桥路华山路时遇到民警正在设卡盘查,现场交警经过信息比对后发现刘某驾驶的车辆为2003年12月初始登记,有效期至2017年12月,之后再也没有检验过,至今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更让民警吃惊的是,刘某的驾驶证是C1驾照,只能驾驶小型汽车,不能驾驶中型客车。于是民警立刻依法扣留车辆,并将其带回做进一步询问调查。 根据违法嫌疑人刘某交代,今天朋友给了他一辆金杯车,让他帮个忙做事,他明知自己的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但心存侥幸,想不会这么巧就被警察查获,于是欣然答应了。但没想到除了被民警查获外,朋友给他开的还是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目前,徐汇警方对刘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行政拘留10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刘某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吊销驾照的处罚。两项处罚合并执行。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不要心存侥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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