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星燃健身房人去楼空。何萌 摄 “以后什么健身卡我都不会办了。”今年3月,就读于长沙某高校的小高花了近3千元在学校附近的长沙星燃健身房办了一张年卡,不料还没来得及去上几次,健身房突然人去楼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小高沮丧地说,“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现在一直在等消息。” 小高的遭遇并不是个例。7月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健身服务已成为2019年上半年消费投诉重灾区。近期,人民网记者在多地走访时也发现,消费者在选择健身服务时,容易遭遇办卡容易退卡难、健身教练水平参差不齐、健身房老板跑路等问题,且大部分受访者反映解决无门。 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健身有可能得“拼命” “身体是一辈子的,投资身体才是最大的投资。”在昆明的一家全国连锁健身房,健身教练多次热情地对小李进行课程推销。由于工作性质,小李颈椎、腰椎时有不适,而教练推荐的课程,号称可以解决小李的问题,一节课500元,至少要练2个月共40节课才有成效。正当小李心动时,他偶然听说这些教练们是健身房花了一万多元安排去上海学习,回来就上岗的。这让小李对“速成”教练的水准产生了怀疑。最终,他没有购买课程。 在武汉某健身房,会员们正在锻炼。肖璐欣 摄 丁丁是一名体育老师,也在武汉不少健身房锻炼过。她坦言,国内私教的门槛较低,有些教练没经过系统的培训,自身能力很差。“一看就没有运动经验和训练痕迹,买课后很难让会员对训练成果满意。”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健身教练的证书分为体育总局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国际国内协会的证书以及各种培训学院的证书,很多证书能够买卖。在网络上,也有大量培训学校打着零基础培训的旗号,称只需要参加1到3个月的培训,就能成为高薪健身教练。 教练不专业,除了让人不满意,更可能给消费者带来身体的损伤。南京的丽丽就遇到过一位不靠谱的教练。在她刚开始锻炼时,教练曾让她做“负重深蹲”的动作,且未说明注意事项,丽丽每次做完都感到膝盖很痛。后来通过打听,她才发现此前的动作是不规范的。好在发现及时,丽丽的身体并未受到严重损伤。 不是所有健身爱好者都这么幸运。北京郑先生在健身房健身时,恰逢李先生在旁边使用龙门架做引体向上,龙门架突然倒塌,将郑先生砸倒导致胸椎骨折。因健身房拒绝赔偿,郑先生遂将会员李先生和健身房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并判决健身房赔偿郑先生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3.5万余元。 教练更像推销员,办卡容易退卡难 采访中,不少健身爱好者向记者大吐苦水:部分健身教练教得不怎么样,销售水平倒挺高。健身达人王女士告诉记者,“我的健身教练每个月要卖出12万元的私教课,这是硬性的绩效考核,完不成就会影响收入。”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健身房的盈利主要来自于会员卡和私教课,私人教练作为卖课的主力,业绩直接决定他们的收入,不少私教也就被迫成了销售。 教练水平不行,会员们对训练效果不满意,自然想要办理退卡。此时,不少健身房却一改推销时的热情,或不予退卡,或收取高额退卡费。记者走访多家健身房后发现,不少健身房都在公告中备注了“此卡此课程不退不换”的信息,仅有个别健身房声称可以退款,但要付30%手续费。 某会员晒出的合同中标明“退卡须付30%违约金”。肖璐欣 摄 健身房收取会员退卡手续费,这合法吗?“关键要看健身房与会员签订的合同里是怎么规定的。”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指出,“如果合同中对会员缴纳退卡费有明确的规定且公平合理,那收取退卡费是没有问题的,并不违法。” 健身房凭空“消失”,消费者维权无门 昆明斯迈健身门口的停业告示。符皓 摄 2018年初,四川眉山的张先生在工作人员的强烈推荐下,在一家即将开业的健身房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了一张年卡。然而距离约定开业的时间过去了几个月,健身房却迟迟不开张,直到健身房的装修工人也集体消失,张先生才惊呼上当,“当时立即报了警,但一年多了,我也没得到任何回音。” “健身房突然就空了,不少会员放在健身房的个人物品都没能取出来。”家住郑州的任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接连赶上过两家健身房老板跑路,前后损失了6千多元。“其中有一家还是全国连锁的健身机构。” 类似这样的闹心事,成了不少健身爱好者的痛点,“遭遇健身房跑路该去哪儿维权”,成了大家心中共同的疑问。就此,记者联系了各地有关监管部门,截至发稿前,武汉、长沙、海口、昆明、西宁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暂未作出回应。部分地区甚至还出现不同部门间职权不清的情况。昆明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协会日常只负责登记消费者的投诉,并进行核查,日常监管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坦言,曾经接到过不少人对健身房的投诉,但消保委不具有执法权,只能从中协调。 邱宝昌分析,各地监管部门出现职权不清的问题,是有现实因素的,“健身房归各地体育局管理,有关预付卡的政策由商务部门制定的,日常执法则交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由于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且没有上位法,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容易出现管理脱节。” 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专家:建议有关部门拟订详尽标准 “《全民健身条例》于2009年出台,至今已经10年,但国家层面一直没有制定配套实施细则。”青海立卓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爱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俱乐部,条例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迄今为止,全国仅北京市体育局在十多年前发布过《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其他地方的健身房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王爱玲分析,政府监管缺位、相关法律法规空白是导致健身房不规范的原因之一。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的孙承龙律师则认为,健身房老板跑路后,公安机关一般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导致犯罪嫌疑人违法成本较低。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对这类纠纷局限于调解,基本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管。 其实,这令消费者们怨声载道的健身房预付卡制度,并非是健身行业的“专属”,其广泛存在于美容美发、超市、足疗、美甲等行业。对此,王爱玲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把登记关,在经营场所、固定资产、注册资金、营业额、人员执业资格等方面,对相关行业拟订详尽的标准。相关行业还应共同建立起行业协会或信息共享平台,并要求店家在开设之初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此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除此之外,专家也提醒消费者,在办理健身卡前,可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该健身公司纠纷状况,并在网上进行健身公司的背景调查,以判断该健身房有无继续存续的能力。(于新怡、黄竹岩、陈曦、肖懿木、何萌、肖璐欣、孟凡盛、郭洪兴、符皓、牟健、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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