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 萌友 申建中/文图 新密市一起电动三轮车闯红灯被撞,反而非要让交警定小车司机承担30%的案件,引起了交警的注意。11月6日,记者从警方获悉,近日,新密市溱水路与密州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闯红灯过路口时与一辆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事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的家属找到交警队称:“就算闯了红灯,小车就没有一点责任了?开车上路就有30%责任!我感觉小车应该有责任!” 交警说:“我们都是交通参与者,不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都应该具备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把生命安全摆在首位,遵守交通规则,就是对自己和别人的安全负责。再说,法律也不是你定的呀?” “开着上路就有30%责任”,法律中并没有相关规定,警方处理交通事故,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程序规定进行的,要对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研判,根据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依法依规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不是你认为‘开车上路就有30%责任’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后,如有异议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复核申请。”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现场进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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