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影响力的资讯网站
欢迎投稿本网站
标题 作者
网站首页 > 新闻 > 正文
昆明一市民想出个歪招 自家车套用自家车车牌
2019-11-05 14:13:19   来源:东方头条   作者:   责任编辑:

一对夹子隐藏下面的真实车牌号 警方供图

最近,昆明一市民因方便自己没登记的车辆也能自如进出小区,竟套用其名下另一辆车的登记车牌,因此引起了交警注意。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该市民却不知道这造成了违法。最终,涉事车辆被依法暂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这件事还要从10月29日说起,当天15时30分,交警一大队指挥室接到市民举报称,在昆明市志强路与金江路交叉口附近的餐馆门前有一辆车牌号前后不一的车辆,怀疑有问题。接到举报后,指挥室迅速指派辖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这辆停放在餐馆门前的轿车前车牌上被另一块车牌盖住了,而为了盖上去的这块车牌更稳固,车主还用了两个夹子将“云A7E***”的号牌夹在原本的“云A5P***”的号牌上,随后民警进一步对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后联系上了车主。车主来到现场见到交警后显得有些慌张。当民警询问驾驶人为何这样做时,车主表示,自己家中有两辆车,为了方便进出小区,就将自家另一辆车的车牌挪用在这辆车上。原来,这位女车主是为了方便自己没登记的车辆也能进出小区,才用自家另一辆车的车牌盖住了原有车牌,并认为两辆车都是自己家的车,两个车牌自己怎么用都可以。

随后,当民警要驾驶人站在车前照相固定证据时,这位女士先是质问民警自己犯什么法了。当民警表示要对车辆进行拖移请驾驶人配合时,这位女士又质疑民警自己在现场,为什么要拖车。再后来,当听到民警联系拖车后,该女士竟然直接拨打110报警称:她把车停在饭店门口,有人自称交警要拖她的车……最后,该女士的丈夫也来到现场,他承认是自己将车牌夹上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随后,该女士的丈夫最终因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造成违法,民警当场依法暂扣其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记者 刘嘉)

相关热词搜索:昆明 车牌 套用 想出 市民

上一篇:宁波白领信心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下一篇:医联体门诊开到小区里 家门口的“专家号”随到随诊

分享到:
0
最新资讯
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