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新办举行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程介绍,2011年至2019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6719件。 王程表示,工资报酬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农民工外出打工挣钱天经地义。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刑法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的保护,对依法打击和遏制恶意欠薪问题,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王程介绍,2011年至2019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6719件,各级人民法院对767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 今年8月,国务院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均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王程表示,下一步,将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间题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作,加强四部门的沟通协作,继续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指导各地增强打击合力,及时有效惩处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熊颖琪 校对/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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