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查, 全因“隔夜酒”惹得祸!】#一线微观# 10月21日中午,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新安西街设卡查酒驾。12时50分许, 一辆车牌为浙J8**FS小型越野客车途经该卡点时,被执勤交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一股酒味,问驾驶员有无喝酒,该车驾驶员庆某“理直气壮”地说没有喝酒,于是民警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这一结果,庆某惊呆了,称自己今天真的没有喝酒,昨晚喝了的,虽然喝的有点多,但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这样也能查出酒驾,早知道这样就不开车。虽然庆某对自已的行为后悔不已,但法不容情。他终将为自已的行为买单,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以扣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此,庆某后悔不已,连呼“不值得”。 在这里,提醒各位驾驶员,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判断一个驾驶人是否酒驾,并不以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或是多久之前喝的酒来判断,而是要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为酒驾。由于人体差异,每个人对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具体的时间与个人酒精摄入量和解酒能力有关,喝了隔夜酒驾车是否构成酒驾要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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