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图文无关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2月20日消息,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的被告小莉(化名)频繁在某服装店购买衣服、鞋子,前后共花费近300万元,因还不起部分“服装款”被诉至法院。 2012年,小莉第一次踏进原告店里时,似乎发现了“新大陆”:她觉得这里的衣服特别“适合”她,简直是“量身定做”。每次来,她都逛得如痴如醉,离开时,也总是“满载而归”。 在小莉眼里,这家店价格不高,衣服几十元、几百元的都有,稍贵点的在一两千元左右,因此,她从不还价。隔一两天,她就要来买一次衣服,都是好几件好几件地买,有时甚至一次带走十来件。 法庭上,老板告诉法官,小莉的购买记录有厚厚一沓。她在这里已经买了成百上千件的衣服,简直是店里的“殿堂级”购物选手。 刚开始,小莉都是现金交易,即买即付。但每月几千元的工资根本赶不上她“无限生长”的购买欲。 渐渐地,她开始签单赊账,“穿上就走、签单就成、回头再付”,这种“霸道总裁”的作风让她更加肆无忌惮,根本停不下来。 每次到店里,小莉都会跟老板说“发了工资就付钱”,然后就开始挑衣服。 为了还清赊欠的帐继续“买买买”,小莉开始向别人借钱、向银行贷款、透支信用卡,负债200多万元,过着“拆东墙补西墙”的日子。家里人也不得不帮她还债,把她的银行卡“藏”了起来。 有时,跟家里人说“出门买菜”的小莉会转身就溜到店里挑衣服,让外卖小哥把菜送到店里,挑完衣服,拎菜回家。有时,为了把衣服“带回家”,实在没钱的小莉甚至“借刷”店员的信用卡,回头再替人还清卡债。 “我都让她不要再买了!”看不下去小莉的疯狂,老板出面阻止。但小莉却趁老板不在店里的时候,去找不知情的新店员买,又“收割”了一波新衣服。 图文无关 几年的时间,光光在这家店,小莉就花了260余万元买衣服。被诉至法院的时候,她尚欠原告80余万元“服装款”未付。 小莉的家人难以接受,同时告诉法官,小莉在另外一家服装店,也花费了20多万元买衣服,同样欠着一部分钱。 经双方同意,承办法官组织了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场履行部分款项,余款分期履行。 法官提醒,近年来,线上线下购物方式的变革颠覆了人们传统的购物理念,刺激着大众的购物欲望。有人说,“买买买背后是无处安放的焦虑”。确实,购物有时能缓解工作、生活带来的压力,给内心带来一份满足。 但本案中小莉这样不顾后果、不符合自身实际需求和经济条件的“超负荷”非理性购物并不可取。 在每年的“双十一”“双十二”、正在进行的“双旦节”以及即将来临的“年货节”中,疯狂“剁手”的同时,大众必须保持清醒和理性,量入为出,合理消费。 从卖方角度来讲,商家也应进一步规范自身的经营方式,引导客户理性消费,促进和谐共赢的关系,尽量减少赊欠,降低经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