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特许人主体资格证明审核要点 (一)营业执照 1、名称:与备案申请人一致 2、成立日期:距申请备案日期至少已满一年 3、经营范围:应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须公证认证并翻译) 2、须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经营范围:应包含“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被许可人应当与特许人营业执照记载的企业名称一致 2、批准文件注明有效期限或定期检验的,批准文件应在有效期内或载有检验合格标志 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两店一年”证明审核要点 特许人分公司、特许人子公司、店中店、特许人关联公司、特许人股东(控股51%以上)及其配偶开设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含港澳台)委托投资的直营店 (一)分公司 1、成立日期:距备案申请日期至少已满一年 2、经营范围:应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二)子公司 1、成立日期:距备案申请日期至少已满一年 2、经营范围:应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3、证明特许人在子公司中持股超过51%以上的、经工商登记确认的、持股时间超过一年的《章程》。 (三)店中店 1、特许人与卖场签署的租赁等合同(可能没有连续签署,但是有连续交费、履行的凭据亦可) 2、提交卖场经营范围证明文件(如全国企业信用系统官网网站截屏、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合同实际履行满一年以上证明文件(如租赁费发票等) (四)特许人关联公司 1、母公司 (1)特许人工商登记《章程》,证明该母公司持有特许人股份超过51%以上、持股时间超过一年 (2)母公司营业执照,证明母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经营范围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2、母公司的子公司 (1)上述母公司所需的全部资料 (2)上述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的工商登记《章程》,证明该母公司在该子公司持有股份超过51%以上、持股时间超过一年 (3)该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营业执照,证明该子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经营范围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五)特许人股东(控股51%以上)及其配偶开设的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结婚证,证明业主系特许人持股51%的股东、或者其配偶 2、个体工商户从事的经营活动包含了特许经营体系 (六)外国公司(含港澳台)委托投资的直营店 1、外国(含港澳台)特许人与直营店经营主体签署的《委托投资协议》(在中国境内委托设立直营店铺)或者《代持股协议》、《收购协议》等(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收购直营店铺) 2、《委托投资协议》应当在特许人成立时间之后、中国直营店铺设立前签署 3、《代持股协议》、《收购协议》的签署时间应当在中国直营店铺设立以后签署,且签署时间是否满一年以上 4、中国直营店铺从事的经营活动包含了特许经营体系,且实际经营该体系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 (七)酒店管理、网上购物、远程教育等行业 1、一般没有实体店,因此一般不需要提供直营店证明文件 2、但是酒店管理需要提交酒店管理合同及其实际履行的依据,如收取管理服务费发票; 3、网上购物、远程教育等需要提交工信部的ICP证及其网站点击率、实现交易等的有效凭证。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经营资源证明审核要点 商标注册证 1、注册人: (1)与特许人一致 (2)与特许人不一致的,另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许可使用授权中 须有关于“允许特许人再许可”的相关内容,且许可使用期限在证书所载注册有效期限内 2、核定服务项目:应当与特许人的经营范围和特许经营体系相符 3、注册有效期限:申请备案时间在注册有效期限内 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审核要点 1、特许人:与营业执照一致 2、签订日期: (1)距备案申请日不超过15天 (2)距备案申请日超过15天的,另提交《逾期备案说明》 3、授权使用内容:与提交的经营资源材料一致 4、与合同样本是否基本一致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审核要点 与首份特许经营合同是否基本一致 特许经营备案操作手册目录审核要点 《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九)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主管部门有关特许经营的批准文件审核要点 《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具体是指汽车、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原油、成品油、音像制品、粮食、植物油、食糖、烟草、棉花等产品或教育、医疗、典当、视听节目网上传播等服务。经营上述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应当通过相关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并取得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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