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洽洽食品被近几年来反复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所困扰,仅今年年内洽洽食品就牵涉到7起劳动争议诉讼。10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件涉及洽洽食品及其员工劳动争议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支持了申请执行人崔某的请求,对洽洽食品合计1万元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和划拨,以用于支付申请人工资、护理费等财产诉求。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年10月30日做出裁定,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2019)皖0191执2111号)显示,本院在执行崔某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089.54元(其中停工留薪期工资7823.04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210.5元,案件受理费5元,执行费51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57.SZ)成立于2001年8月9日。公司地处国家级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家以传统炒货、坚果为主营,集自主研发、规模生产、市场营销为一体的现代休闲食品企业。 2001年8月9日,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8年6月6日,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3月2日,洽洽食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2019年9月30日,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25亿股,持股比例为48.92%,为第一大股东。 据封面新闻报道,10月17日晚间,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洽洽食品”,002557.SZ)发布第三季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2.19亿元,同比增长10.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亿元,同比增长32.27%。其中,洽洽食品在第三季度的营收和净利润为12.32亿元、1.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01%、37.79%。恰恰食品三季度亮眼的业绩一度冲散了8月23日洽洽产品北京、广州两地抽检不合格事件的阴霾。 而天眼查资料显示,洽洽食品近年多次陷入劳动争议纠纷。今年内就收到多达7份法院文书,5份都是近年的终审判决之后原告员工提请再审的裁定书。其中,原告员工2例胜诉,1例诉讼目前已被发回重审,1例原告在终审判决中获的补偿金但重审申请被驳回,其余3例原告员工诉讼请求被驳回。 除了上述10月30日崔某胜诉的劳动争议案外,周某在与恰恰食品的劳动争议案中同样胜诉。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年6月11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19)皖0191执1481号),在周某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0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王某的劳动争议案过程最为曲折,经历了多次上诉、重审,目前已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中院再审。此前在2017年8月15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王某与洽洽食品劳动争议一案作出二审民事判决书((2017)皖01民终4424号)判决: 一、维持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皖0111民初304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王某向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赔付手续,具体金额由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核准; 二、撤销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皖0111民初304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驳回原告王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变更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皖0111民初304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王某办理2010年7月至2010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并缴纳相应费用; 四、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 王某不服判决,申请再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8月15日裁定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王某之后再次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19年7月24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9)皖民抗64号)裁定:一、本案指令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外,今年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还身涉4起劳动争议再审裁定。在殷某、张某、谭某、陈某分别与洽洽食品存在劳动争议的4起案件中,法院分别驳回了申请人殷某、周某、谭某的再审申请,维持了此前终审判决的结果:洽洽食品向殷某支付加班工资并返还押金,而张某、谭某、陈某的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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