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代开专票了? (一)政策依据 1、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国税机关(以下称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 2、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可以为本平台的会员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税总函[2017]579号) (二)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对外承担运输服务时,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1、可以自行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中任何一地,就近代开; 2、如果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为互联网物流平台的会员,既可以自行代开,也可以由互联网物流平台代开。 二、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这下说清楚啦! (一)政策依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 (二)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也就是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不同应税项目的,如果能够分别核算,那么,不同应税项目取得的销售收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租入固定资产用于“福利项目”这些情况可以抵扣进项税! (一)政策依据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财税[2017]90号) (二)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结合财税[2016]36号文,对于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动产,无论是购置的还是租入的。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均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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