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陕国公郭兴是今安徽凤阳人,最初的爵位为巩昌侯,洪武十六年(1383年)巡行北疆,回京第二年(1384年)去世,朱元璋追赠其为陕国公,谥“宣武”。后因为牵扯到胡惟庸案被削除爵位。 郭兴 朱元璋虽革除郭兴爵位,但仍善待其家人。郭兴的夫人在郭兴去世后一直居住在兖州,可是一个女人家在兖州人生地不熟,也难以立足,于是朱元璋便下诏让郭夫人带着家人回到凤阳守祖业而生。 洪武二十一年,朱元璋让二位太监前往凤阳的中都留守司聚集军丁、民夫,于凤阳中都城的北左甲第门外建设郭宅。府宅建成之后,朱元璋赐给了郭家人5口锅、两口缸、床、板凳、交椅各几十张,又把府宅后面的湖赐予郭家,让他们闲时可以捕鱼吃。 郭兴府邸大概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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