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女孩不想嫁人,想当单身是没什么关系的,大不了当老姑娘,娘家窝一辈子,也没人说什么,但古代可就不行了,因为那时候结婚或者有爱情吧,但不占主流,主要还是为了“滋民”,更多的生育人口,因为对当时而言,人口多少跟国家强弱有关。 古人 从这个层面讲,老百姓的婚姻跟政治挂上了关系,所以,古人就对婚姻做出了各种强制性的规定,都有那些规定呢? 先说一说结婚年龄,《周礼·媒氏》当中有这么一句话: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 关于这句话,很多人将其理解为古人鼓励的结婚年龄,从中还得出了古人提倡晚婚的结论,然而事实上呢,中古、近古就不说了,单说上古,也就是《周礼》的约束性还很强的上古,如果古人提倡晚婚。 《文王世子》当中的:文王十五生武王或者《左传》襄九年当中的:国君十五而生子又怎么解释呢?后人在注释《周礼》对这一段这么解释,曰:男自二十至三十,皆可以娶;女自十五至二十,皆可以嫁。 什么意思?《礼记》当中又有: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可以生民矣的说法,综上,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所谓: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并非结婚年龄,而是最晚的结婚年龄,结婚不能超过这个年龄,如果超过,曰:三十不娶谓之鳏,二十不嫁谓之过时。 过时 也就是说,女人到了三十岁还嫁不出去,就可以称之为“过时”了,那么,过时之后怎么办,继续在娘家窝着,当爹妈的老姑娘,只要爹妈不烦,谁管得着,现在当然可以,古时候那就不行了,女孩到了年纪还不想嫁出去,完不成朝廷的战略任务,爹妈怎么样先不说,朝廷会先着急起来,并先后采用三种方法,逼女孩出嫁,一种比一种严厉,不想嫁坚决不行,到底哪三种方法呢。 西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到年纪还不结婚,加倍征收赋税,寻常人家是一算,120个钱,但有老姑娘的家庭怎么办?收五算,600钱,养得起你就养着吧。 到了西晋,更进一步,采用了一个新的方法,曰: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长吏配之。 因为西晋比较乱,战争比较多,所以,朝廷等不到二十,直接命令,十七岁还不出嫁,官府就给你随便找个老公,这时候,朝廷也不要你的钱了,就逼着你嫁出去,为了爱情单身就成了一种奢望。 以上两种方法,已经很不近人情了,但跟后面的这个方法比,简直都要温和到天上,后面的这个方法,里面就有了点别的味道。 出嫁 北齐,这是一个很荒唐的朝代,他居然规定: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者,隐匿者、家长处死刑。 到年纪还不出嫁,女孩、家长一律处死,这上哪儿说理去,以后呢,大致就在这三种方法当中取舍,太平时罚钱,战乱时要命,总之呢,古人就是用这三种方法逼着女孩赶紧嫁出去,有这方法,谁敢不嫁,那是坚决不行的。 当然,不管怎么说,这三种方法都不可取,然而,对于古人,总不能以现在的标准要求吧,好在现在这些方法都废除了,女孩有婚姻的自由,可以选择嫁或者不嫁,一切都自己说了算,也没人能管得了了。 参考文献:《周礼》、《礼记》、《史记》、《汉书》、《晋书》、《北齐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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