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冬至饮酒,天长地久” 很多朋友忍不住在冬日的夜晚约上朋友 吃个火锅、烧烤再喝点酒驱驱寒 ...... 这喝酒不要紧, 但是对于喝酒开车的朋友却要命吖!! 公诉机关指控: 不久前,被告人安某某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先在县城内撞断某酒店车辆出口电动升降杆,后引擎盖上横载着被撞断的升降杆继续向前行驶。至某KTV对面路段时,又与停放在道路两侧的小轿车、小型越野车发生刮撞,造成酒店升降杆和两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告人安某某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330.281㎎/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安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安某某在公诉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认为: 被告人安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安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支持。鉴于被告人安某某的犯罪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认罪认罚,可对其从宽处罚,可适用缓刑。 据此,法院为维护社会道路交通秩序,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安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在审理该类案件时,法官发现,仍有不少机动车驾驶人员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缺乏了解,对酒后驾车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许多人认为酒后驾车只要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就不必大惊小怪。然而,人们在饮酒后,由于酒精对中枢神经的麻醉抑制作用,导致触觉迟钝,视力下降,反应时间延长,应变能力减弱,往往无法准确判断距离、速度、方向,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据分析,饭桌上的派酒、劝酒等不良习惯也是引发醉酒驾驶的原因之一。在畸形的酒文化影响下,不少人还是喜欢用酒衡量彼此之间的亲疏,在“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等言语刺激下,往往将醉驾的危险后果抛到九霄云外,且对他人的劝阻盲目自信,使得醉驾可能性极高。 法官再次提醒市民,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侥幸心理,切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特别是节假日,人们在日常交往中饮酒的机会增多,但一定要多为自己和他人着想,牢记出行切勿酒后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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