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月1日起,河北高速交警将对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乘客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车辆安全带残缺不全罚款200元。 11月28日上午,高速交警保定支队宣教民警走进保定市客运中心,开展了为客运车辆粘贴标语,为驾驶员播放警示片、事故案例,宣讲交通法规,进行问卷调查等宣传活动,其目的就是让"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深入人心。 据了解,为了减轻交通事故的人身伤害,增强交通参与者"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的安全意识,把使用安全带落实到"全车型、全乘员",从2020年1月1日起,河北高速交警将从严查处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全面打响"一人一带"攻坚战。 按照河北高速交警总队的部署安排,2020年1月1日前,河北高速交警将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宣传教育为主的原则,对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一律进行处罚,对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以教育纠正为主。2020年1月1日起,河北高速交警将对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对驾驶人按照"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以罚50元,记2分的处罚;对于乘客未系安全带的,对乘客按照"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对于安全带残缺不全等无法使用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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